关于在全市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高中生活动的通知

发布:pchsjtue 时间:2020-05-18 15:37:19 浏览次数:1285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2011年以来,市慈善总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慈善助学”活动,对考入大学和高中的困难家庭学生进行帮扶,连续多年资助了近1600名困难学生。济源慈善事业同时牵动着所有家乡人民的心,济源籍老首长王乐天将军将自己毕生所得50万元捐赠给慈善总会,并设立“济源市慈善总会王乐天助学基金”用于资助济源籍贫困学生,此善举不仅壮大了基金规模,也为促进全市慈善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为深入学习贯彻《慈善法》,发挥慈善资金的最大效能,进一步提高帮扶力度,真正为贫困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今年市慈善总会决定继续开展“慈善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此次助学活动资助对象主要以2016年被国内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和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因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经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或单位证明无其他收入的;勤工俭学无法解决学费、生活费的;品学兼优没有享受其他救助的贫困学生。

  二、资助数量及标准

  (一)资助贫困大学生165名,每名学生资助2000元。

  (二)资助贫困高中生165名,每名学生资助1000元。

  三、救助流程

  (一)本人申请:凡申请享受资助的大学生、高中生应持贫困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资助申请,经同意后,领取并填写《济源市慈善总会2016年贫困大学生、高中生资助审批表》。

  (二)村(居)初审:村(居)委审查同意后,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审核复查: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民政所对申请人提出的资助申请,逐一进行认真的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确定资助对象:市慈善总会对各单位报送的资助对象的申请表(审批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等资料逐一审核,复核属实后确定救助人员。

  四、活动时间

  7月25日—8月10日前,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确定资助对象、调查核实、上报资助对象材料,8月中下旬市慈善总会审查确定助学对象并予以发放。

  五、活动要求

  各集聚区,镇(街道)要将受助学生名单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慈善总会会将受资助人员信息发布到济源慈善网站并对救助学生情况进行抽查,一经发现受助人与申请情况不符,将取消其受助资格。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对被资助人员的信息资料认真审核,做到真实、准确。真正把这次慈善助学活动办实、办好。

  附件:

  1、济源市慈善总会资助贫困大学生、高中生审批表。

  2、济源市慈善总会资助贫困大学生、高中生名额分配表。

  3、济源市慈善总会资助贫困大学生、高中生汇总表。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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